原标题:溆浦县通过“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
在龙潭中心卫生院中药房检查
现场指导
反馈
红网溆浦站9月16日讯(分站记者 姜龙)9月14日至15日,由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刘希伟带队的国家“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专家组一行5人莅临溆浦县,对溆浦县“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开展复评验收。专家组在深入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及江口、龙潭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复评检查后,对溆浦县中医工作给予了肯定,一致通过“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
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长肖文明,怀化市卫生局副局长舒均海陪同复评审核。溆浦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卫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姚亚东,副县长尚环归,县中医药管理站、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药监局、农合办等相关负责人出席汇报会议及复评反馈会议。
溆浦素有“中药材之乡”美称,中药材资源十分丰富,中药材品种多达1000多种,中医药文化底蕴也十分深厚。近年来,随着我县卫生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医药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并逐渐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据介绍,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741个,其中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类机构327个,占44.1%,中医床位占全县总床位的33.1%,全县村级卫生人员971人,其中中医专业和能西会中乡村医生798人,占82.18%。全县乡以上年度医药收入25045万元,其中中医药业务收入9900万元,占39.53%。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可为城乡居民普遍提供基本的“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在中医药产业方面,我县采取“医院+基地+农户”的模式,计划投资800万元,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4000亩,目前已完成1500亩,种植了金银花、百合、杜仲等32种当地特色药材。今年上半年,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的中药材加工基地已建成,可以生产中药饮片400余种,可广泛用于县、乡、村医疗机构临床应用。
自2006年取得“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称号以来,我县围先进县绕建设标准,使中医药工作在组织领导、政策保障、体系建设、预防保健服务、中药产业发展、宣传引导、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等7个方面得到加强,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医药事业进一步协调科学发展。
在两天的复评行程中,复评组深入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江口、龙潭等4个乡镇卫生院及4个村卫生室等进行了考核评估。
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看档案卷宗后,专家组对我县巩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所做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并从组织领导、财政投入、网络建设、人才建设、城乡居民满意度等方面对我县中医药工作给予点评。专家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规划政策;加强了政策保障,常年经费预算到位;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形成了龙头领先、枢纽中联,基础扎实的良好局面;人才队伍建设效果明显,造就了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业务强、素质高、有梯层的中医药队伍;中药材种植和产业化纳入发展规划;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措施具体,积极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对农村群众提供养生保健卓有成效。
同时,专家组也真诚的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宝贵意见。专家组建议我县进一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政策,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再上新台阶,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掌握全国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的创建标准,持续改进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先进典范;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药发展工作,拓宽中药技能,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乡镇医院人才建设力度,加强乡镇中医药带头人的培养。继续解决少数地方中医药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严格贯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关规定,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等多的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作用;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文化及科普宣传力度。
在最后的反馈中,专家组一致同意我县通过“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复评审核。
[稿源:红网]
[作者:姜龙]
[编辑: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