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新提任领导考法制理论 补考不合格将免职
16日上午,重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法建办共同组织实施的2012年秋季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举行,重庆2426名新提任领导干部赴考。
据了解,这是重庆举行的第15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新提任领导干部如何依法行政,是本次考试的重点。
2426名新提任干部参考
此次考试一共设置了1个市级主考场和32个区县分考场,共2426名新提任干部参加考试,其中市管干部88人。
本次考试采用分干部级别命制试题,市管干部使用A卷,非市管干部使用B卷。考试内容以法律出版社于2011年出版的《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准,具体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法律、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加强社会管理相关法律、发福倡廉法规制度等内容。
重点考察依法行政能力
与之前的考试相比,这次考试的考题设计更为灵活,内容也更贴近实际。重点考察了新提任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比如新提任领导如何依法行政,处理好招商投资,促进开放,节能减排、城市管理等问题。
考卷中,死记硬背的客观题少了,A、B卷的论述题分值均占总分值一半以上。
补考不合格免去现职务
按照重庆市《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考试的意见》规定,新提任领导干部在任职一年内必须通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首次考试不合格者,任职一年内可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适者,将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按原职级安排。
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每年3月和9月各举行一次,自2005年9月以来,已进行了15次。全市共有30810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考,其中市管领导干部16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