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尊重他人的权利也是尊重和保护自己
据9月16日《都市时报》报道,9月14日,来自东川的小张和弟弟在官渡古镇中心广场唱歌,一伙陌生人因嫌小张唱歌难听,冲他们破口大骂。随后双方发生口角,而对方随之邀约来了十多名手持刀具的人围殴小张和他弟弟,小张身中数刀倒地不起。
这则听起来有些荒诞的杀人案,除了让人感觉愤怒和无语之外,还让人思索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一伙陌生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对陌生人下此毒手。
按常理说,小张和其弟只是像大多数K歌爱好者一样在街边的小摊放歌一曲,并未招谁惹谁。如果你觉得他们唱得好听,且你又有闲情,你大可以驻足欣赏;如果你不喜欢他们的声音,你可以捂上耳朵离开,也没有人逼你非得留下来听。换言之,即是,唱歌是别人的权利,听或不听是你的权利,二者并不冲突。但前来找茬的陌生人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小张污染了他们的耳朵,小张就不能再继续唱歌了。他们的逻辑即是,我不喜欢什么你就不能做什么,即使这是你正当的权利。
这种暴戾的行径在中国社会其实是屡见不鲜的。我们不必翻历史来论证,只看当今的中国就足矣。前有中国政法大学知名学者吴法天与四川某媒体女记者周燕“文斗”时的暴力冲突,今有打着爱国旗号去侵害他人使用日货权利的“新义和团”。这种无视他人权利的风气在中国普遍存在着。在单位里,领导会让员工们提意见。可每到这时总会有人出来劝告你,不要提不同的意见,要讲政治、顾大局,否则会给你穿小鞋;在家庭里,父母总是不断地提醒你不要早恋,要念研究生,要去大的国企、事业单位工作,要早点结婚生子,而很少会考虑让你个人去追求你想要的生活;在社会上,总会有人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来进行利益绑架,让你失去道德制高点而不敢去追求自己正当的权利。
可以说,在大多数中国人的观念里,大家只重视自己的权利,而漠视甚至去干涉他人的正当权利。而这还会产生一种反讽的现象,即是自己用着尼康相机,却去上街砸别人的日本车;自己批判一切,却不容许他人批判自己。而更可恨的是,当自己干涉或阻止不了别人行使正当权利时,就开始采取暴力的手段,逼迫他人就范。而且,施暴者往往还内心充斥着虚假的道德感,觉得自己做的是正义的事情。这种当婊子还要立牌坊的行为,真的让人觉得很可悲。更可悲的是,直到现在,这种不仅侵害他人正当权利,而且是自欺欺人的行为依然还在上演。
如果我们不能阻止这种非法的、暴虐的做法,那么,我们每个人包括现在的施暴者,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因为你总有站错队的时候。所以,请您尊重他人的正当权利,这同时也是对您自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稿源:红网]
[作者:闵瑞]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