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 兰州政府部门须网上晒“三公” 将在同级政府网站公开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本报讯(记者刘健)政府部门每年用了多少钱养车?接待费花了多少?这些都是群众十分关心的话题。记者9月16日从兰州市政府获悉,从明年开始,兰州市各部门必须要在网上向公众公开其“三公”经费。
据悉,兰州市政府已于近期转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要大力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根据《通知》,政府预决算的公开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以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三公”经费,《通知》要求,公开内容应包括年初预算安排数和全年决算实际使用数。各级各部门预算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公开“三公”经费。具体填报口径包括三个方面: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根据要求,从2013年起,各部门在公布部门预决算的同时,必须公布“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在同级政府网站部门分站上对外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