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防工程查封转租人大代表被判15年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现年67岁的马国超在明知地下人防工程已被行政处罚,却欺骗程某称“经营状况良好、承租合同期限长”,并以60万元转让。昨天,市一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马国超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马国超是河南某县鞋厂法定代表人,还是该县十三届人大代表。
据马国超说,2009年6月,他的老乡许某发现了新文化街一处地下室可以向外出租经营,随即承租下来,并和妻弟徐乃强以及老乡李金娥一起经营。
此后,由于西城区民防局对该地下人防工程进行检查,发现地下室人防工程内打隔断28间,影响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最终做出3万元罚款。
据李金娥称,此后由于有关部门不让继续经营,马国超等人感到经营不下去了,就想把这个地下室的经营权全部转让出去,并由马国超找人在网上发布广告。
2010年3月份,程某在网上看到该广告,并于2010年4月签署租赁协议,其间,马国超一直隐瞒事实,谎称自己是受承租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签署协议的。最终程某交纳了钱款。
签约次日,产权公司的经理金某便拿着西城区民防局的罚单,来到了地下室。此时,程某才得知自己上当,但他在拨打马国超等人的电话时,已经联系不上。
法院终审认为,马国超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已退赔全部赃款,可酌予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