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军婚家庭纠纷案件将可以选管辖法院
据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为满足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现实需求,进一步保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地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9月17日起施行。
新发布的《规定》对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范围作出了三点规定:一是明确军事法院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案件,以及适用特别程序的涉军案件实行专门管辖;二是对于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赋予地方当事人管辖法院选择权;三是对于当事人一方是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在营区内的合同纠纷案件,准许当事人书面约定由军事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