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机制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实习生周游“个别景区外来投资项目对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应当保护好景区核心区域自然风光。”这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对该州州直及塔城、阿勒泰两地区贯彻实施自治区旅游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后提出的建议。
调研组发现,伊犁州各地旅游业发展不平衡,部分景区基础设施薄弱,景区可进入性和通达性较差,景区内服务功能不配套;个别县市旅游规划缺乏科学性,与地区规划的衔接不到位;个别景区外来投资项目对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建议,伊犁州各地要做好详规与总体规划的衔接,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机制,采取转让部分经营权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公司,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宾馆、餐饮及景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投入。同时,要坚持“素面朝天、还其自然”的原则,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尽量使用与景区自然景色相适应的木制建筑材料;大力发展现代农牧区旅游业,特别要在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灾后重建工程中,注重科学规划,将生产区和活动区相隔离,重点扶持、规划和建设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代表地方民族特色餐饮、绿色餐饮的“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