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为贵 信为先 诚为本
淄博仲裁委员会作为我市唯一一家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始终坚持专业立会、诚信立会、服务立会的办会宗旨,把公正作为立会之本,积极化解经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和为贵 专业特长解纷争
桓台某建筑公司为张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了四栋住宅楼工程,因开发公司拖欠工程款,遂向淄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庭审过程中,仲裁庭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门卫房、配电室等零星工程未能进行工程量结算。按照通常的做法,仲裁庭完全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量进行鉴定,但这样一来不但要花费当事人为数不小的鉴定费用,还会拖延时间。而这起案件中,因仲裁庭中有两名仲裁员具有多年的建筑工程管理经验,仲裁庭对双方的施工资料进行了分析和计算,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仲裁庭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一份全面客观的工程量结算意见,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案件很快顺利结案。
信为先 和解结案顺民心
由于仲裁采用不公开审理方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笔者有幸参加了一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旁听。没有法槌,没有唇枪舌剑,有的是仲裁员平和的发问和双方当事人逐一的举证质证。在调解阶段,仲裁员依据相关法律和保险条款的规定,对理赔事项一一向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明。在一片和气的氛围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作为申请人的投保人同意撤回仲裁申请,保险公司则按照和解协议确定的赔偿数额愿意在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赔偿款。庭审结束后,记者通过和仲裁员交谈了解到,这名仲裁员在保险行业做过近十年的理赔经理,而谈到他办案的最主要经验就是客观、诚恳,以诚意换取当事人的信任,也正是在这种办案理念的指导下,一年来这名仲裁员办理的六十余起案件,百分之八十是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并都得到了顺利履行。
诚为本 服务理念深人心
周村区某钢结构公司向我市一家金融机构贷款200万元作为企业流动资金,因市场因素影响到期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双方经多次协商后,达成了仲裁协议。工作人员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依据仲裁规则的规定,当日组庭、当日开庭、当日做出仲裁裁决,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仲裁成本。而这也只是极其平常的一个事例。为了深化服务,他们还制定并实施了《工作人员礼仪规范》、《AB角工作制》、《首问负责制》等规定,使得为民服务思想落实在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俊国说:“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只能解决最基本最表面的问题。仲裁机构只有在法律框架内更多地融入人性化特点,发挥每个仲裁人的专业特长,诚实守信、服务为先,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经济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