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化实现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农资市场监管的淄博样板
近年来,市工商局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淄博“数字工商”优势,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模式,促进了农资市场规范有序,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工商局多次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红盾护农”先进单位。
信息化破解监管“瓶颈”
淄博是组群式城市,城乡交错,农资市场监管领域广,行政资源有限与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市工商局把信息化作为促规范、提效能、堵漏洞、防风险的保障,创新监管手段,初步实现了农资市场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构建“数字工商”体系,强化信息化保障。探索研发了立体监管服务网络支持系统,形成了“警示信息自动预警、经济户口电子地图查询、工商移动执法、企业自查和社会辅助监管”五大系统组成的立体监管服务体系,依托这一支持体系,对农资经营户实现了网上监管。
规范数据采集,完善农资监管信息数据库。市工商局出台“系统操作规范”和“监管应用手册”,规范数据采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按照“一户一档一簿一账”建立书式档案,指导农资经营户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一留样”要求,对农资供应商、经营品种、品牌等信息全面采集、动态掌握。目前全市农资经营主体录入率100%,采集商品信息6202条,建立起准确完整、适时更新、开放共享的农资监管信息数据库。
强化监测预警,防范区域性监管风险。对监测不合格农资实施分层次预警,一方面向省工商局上报预警信息,向区县工商分局下达预警指令,为监管执法提供参考,防范监管风险;另一方面依据法定权限,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农资商品准入机制,清理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依法登记注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全市农资经营主体持照率达99%。建立信用分类监管机制,综合日常监管、消费投诉等内容,对全市1975户农资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日常监管为主,专项检查、抽样检测为辅的监管制度。
完善自律机制,着力实现长效管理。深入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规范连锁经营行为,实行“进货渠道、商品价格、配送监测、门店标志、档案管理”的“五统一”管理。全市发展各类农资连锁企业30多家1500多个经营网点,覆盖了90%以上农村地区。加强诚信自律引导,出台农资经营户自律制度,与全市167家重点农资经营户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目前全市农资经营主体索证索票、建档立账率分别达100%,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达到310家,省级农资经营优秀诚信企业达到64家。
完善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立体维权网络,系统内,在辖区较大的农村工商所驻地以外乡镇设立37个“工商工作室”,在偏远山区设立6处“流动工商工作站”,并充分发挥2119处农村“一会两站”作用,及时受理农民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系统外,从大学生村官、村委会聘请175名红盾护农联络员、志愿者,开展“送法到乡村、维权到田间”活动。
农资市场监管显成效
监管系统的深化应用,构建了全程可追溯农资监管体系,对问题农资基本实现了网上定位、全局联动、同步查堵、现场控制,提升了监管效能。今年春耕期间,省工商局发布了某品牌农资监测不合格信息,市工商局应用系统迅速锁定46个经营户,并向5个工商所发布监管指令,开展集中执法,2天时间查扣不合格化肥11吨,帮助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6万元。
全市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不断提升,农资消费投诉持续下降,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形成了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同时,连锁经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的实施,不仅维护了农民权益,而且推进了农资流通现代化,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2011年,我市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家,省级24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22家,利税10亿元以上,带动发展农户37万户,基地155万亩。
(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