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女儿上学交学费为由诈骗2万元被起诉
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他人2万元。近日,土左旗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诉讼。
2009年4月,暂住土左旗的田某,编造女儿“已考导游,需交学费”的理由,以借条的形式向郝某借款2万元,利息0.03元,期限是3至5个月。田某拿到借款后携全家未带任何物品离开住处,换掉手机号,逃往外地。经查,田某,小学文化,农民,武川县人。
检查机关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2万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此案后将依法作出判决。(记者 夏合琴 通讯员 陈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