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敲墙团伙”被判刑并处罚款
晚报记者 茅冠隽 报道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竟强迫7名装修负责人或业主雇自己砸墙;一个正常报价7800元的工程,要价竟高达2万元……9月14日,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刘某、顾某二人均被判强迫交易罪,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两人违法所得均予追缴并发还被害人。这是本市首例被判决的“敲墙”强迫交易案。
“敲墙团伙”惹民愤
今年3月12日,青浦区徐泾镇某别墅区部分房源陆陆续续开始装修。一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已和一业主签订了合同,敲墙业务报价为8000元。然而,就在张某开始动工时,刘某、顾某二人却不请自来,告诉张某“此处敲墙业务为我们承包,如果不让我们做,以后会遇到很多麻烦,工程会出事。 ”张某被逼无奈,只得以16000元的价格将敲墙业务拱手让给刘顾二人。其中,张某自己倒贴了8000元。事实上,该砸墙工程的报价预算仅为10415元。
刘、顾二人第一次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在该别墅区内四处以上门言语威胁、强行索要业务、阻止其他工人上门施工的方式垄断业务,强迫7家业主雇己砸墙,要价从3000元到2万元不等总涉案金额达到6万多元。其中最“离谱”的一次发生于今年4月下旬。刘、顾二人在得知某别墅正在装修后,照例上门找业主“谈判”,最终强迫业主将报价为7800元的砸墙工程以20000元的高价承包给了他们。
然而,“胃口”越来越大的同时,刘、顾二人离落网也越来越近。今年5月7日,青浦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反映刘、顾二人在徐泾镇某别墅区内长期采用言语威胁方式强迫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将敲墙业务承包给他们二人。 5月10日,刘、顾二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青浦警方刑事拘留。
以强迫交易罪判罚
本案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刘、顾二人垄断敲墙业务很有一套。一般在施工前都会放鞭炮举行施工仪式,二人长期“蹲点”该别墅区,一旦发现小区内有此类动静就直接赶到现场,然后要求承接装修业务,并表示敲墙业务为他们垄断,必须交给他们做。当然这套说辞并非百试百灵。 3月17日,施工负责人施某觉得刘、顾二人提出的5000元敲墙费太贵,将二人拒绝,并请了其他工人实施砸墙。刘、顾二人上门阻挠,施某果断报警,二人逃跑。
青浦检察院认为,刘、顾二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语言威胁,强迫被害人将敲墙业务转让给自己来做,且价格明显高出业主与施工队之间的合同价。强迫交易罪不要求犯罪嫌疑人获利,只要在交易过程中采用威胁的方法使当事人在不自愿的情况下交易即可,即危害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庭审中,检方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顾某分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采纳了该建议,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刘、顾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五千元,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