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条道上的车
长沙出台措施治理天价烟。近日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卷烟市场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烟零售户所经营的卷烟控制在合理价位。卷烟标价或实际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一条或100元一包;连续3次以上违规的,烟草部门可取消该零售户卷烟统一货源供应。此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法制日报》)
因为屡发的官员天价烟事件,让天价烟背上了一个坏名声。但上面的动作最多不过是扬汤止沸,可能连沸也止不了。首先,治理的矛盾焦点就弄得不大对。天价烟虽然饱受批评,但它本身根本不是“目标”,而只是中介物。即使没有天价烟,可能还会有天价酒、天价皮带、天价西服、天价手表、天价皮鞋、天价……一切皆有可能。难道全能“确实加强价格管理”吗?
其次,治理手法也未见得正确。很多事例都早已证明,强行以行政手段来管理市场,或能收一时短效,但极可能带来对市场的长期不良影响。长沙此举若能长期坚持下去,自然好;若一旦坚持不下去,则“报复性反弹”恐怕来得更猛烈。
最后,治理效果基本可以想见。如果烟商调低价格,卖到一条999元或一包99元,治理效果就基本归零。再说,任何一个抽天价烟的官员,手里的烟都不会是自己从卷烟零售店买的。因为“天价烟”与“香烟零售”本就是两条道上的车,互相平行着走。“交警”站在这条道上管制交通,能管得了对面那条马路吗?官员抽天价烟,是“体制的内伤”,不是“市场的外伤”。只要对内加强官员监督,天价烟就自然没有市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