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Q大战再上广东高院 12.5亿赔偿凸显互联网竞争乱象
正义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 吴平)继今年4月份,360公司以腾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向后者索赔1.5亿之后。9月18日,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也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腾讯向360索赔经济损失1.25亿元。至此,由于3Q大战引发的双方诉讼索金额已经达到2.75亿元,这也创下国内互联网诉讼最高标的。针对即将开庭的案件,记者采访了相关当事方以及法律专家。
巨额赔偿计算方式很难认定
据了解,此次腾讯方面提出的1.25亿元的赔偿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腾讯方面认为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扣扣保镖”软件对腾讯的诋毁造成腾讯品牌价值的损毁。上述损失,腾讯都为其找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不过,腾讯法务部人士9月中旬曾向媒体透露,腾讯方面已委托其他机构,对腾讯广告、增值等业务受损情况作了价值评估,将在开庭前提交法院新的结论,新的评估额度很可能会减少。
记者就此联系腾讯法务部门负责人,对于赔偿数额是否还会进行修改。腾讯公关部有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1.25亿标的没有进行调整,同时他强调,腾讯在案件中出示的评估报告对于1.25亿赔偿起到的是“参考”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记者,相对于此前360诉腾讯时的赔偿,这次腾讯诉360加入了品牌价值的概念。“品牌价值的弹性非常大,目前中国诉讼中,很少适用品牌价值的赔偿。”赵占领表示。
3Q多起诉讼凸显互联网竞争乱象
事实上,在广东省高院的诉讼之前,腾讯也曾在北京起诉360,当时的是由是360针对腾讯发布的“隐私保护器”涉嫌不正当竞争。这起案件,经朝阳法院一审、北京市二中院二审,最终以360败诉结束。
上述腾讯公关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对于隐私保护器,腾讯认为“扣扣保镖”对腾讯所造成的破坏更大,“‘扣扣保镖’的性质更为恶劣。它破坏了QQ的完整性,也对用户造成了很大伤害。”
赵占领则认为,“隐私保护器”的案例对“扣扣保镖”的审理并没有太大的借鉴。“在隐私保护器一案中,由于对于互联网隐私这一概念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360一方在举证其产品是对用户隐私进行保护这一抗辩理由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而在明天的案件中,腾讯指责360‘扣扣保镖’是对其盈利模式的破坏,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是否包括于对商业模式的破坏,这也是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赵占领最后表示:“两家互联网公司之所以如此‘高’地打这起诉讼,从一个角度讲,也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到这个阶段,商业竞争中各种标准缺失,规范急待建立,需要司法部门做出公正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