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一男子造假茅台五粮液获刑两年半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通讯员孙怀君 将购买的低档白酒灌入废弃的五粮液、茅台等名酒瓶里,再以高价售出,非法经营数额达10万余元。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对该造假者周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0年12月以来,周某在其租赁的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的一家门市内,将购买的低档次白酒灌入其在废品回收站购买的五粮液、茅台、红花郎等名酒的酒瓶里,再用购买来的假冒五粮液、茅台、红花郎等名酒的注册商标标识和包装盒进行包装后高价卖出。截止2012年1月19日,周某销售的假名酒金额高达8万余元,而未销售的假名酒按其销售价格计算金额为28651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10万余元,情节严重,以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