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语言文字工作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延伸
中新网兰州9月17日电(记者 张道正) 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披露,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正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延伸。近年来,甘肃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在少数民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推进语言文字示范校建设,举办系列推普活动,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语言文字法律意识、规范意识显著增强,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
同时,甘肃省语委依托高等院校举办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13期,培训1367人。通过培训,提高了教师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教师教学的语言艺术性和语言感染力,受到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普遍欢迎。
在全国第十五个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之际,17日下午,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在兰州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甘肃省副省长、省语委主任郝远宣布第十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主任张世平、教育部语运司推普处调研员郝阿庆、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甘肃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等出席宣传活动开幕式并在长卷签名。
据介绍,《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于2011年11月24日颁布,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制定了一系列语言文字规章制度,为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机构队伍不断加强。
目前,甘肃省、市、县三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省大部分市州独立设置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取得突破性进展。该省14市州中,兰州市通过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12个市州通过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86个县市区中43个通过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此外,甘肃省共建成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556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18所,国家级示范校36所,充分发挥示范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该省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