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韩寒诉百度侵权案一审落锤 百度判赔近十万
正义网北京9月17日电(见习记者 林平)9月17日,韩寒起诉百度侵权案一审宣判。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事实成立,判赔韩寒近十万“侵权费”,但法院驳回了原告方其他的诉讼请求。
百度被认定有过错 关闭百度文库请求被驳回
该案源于韩寒称百度文库多篇文档侵犯其著作权,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关闭百度文库;持续7天在百度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76万余元。今年7月10日,该案开庭后未进行宣判。
今日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基于百度公司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法院最终认为,百度公司在人工审核时理应对韩寒的相关作品文档负有比一般文档更高的注意义务,应有合理的理由知道该文档侵权,该文档未被删除,百度公司存在过错。因此,百度公司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韩寒方代理人称百度的侵权行为严重,应按最高额进行赔偿,并提出千字按照2000元每千字计算。此赔偿金额并未得到百度方认可。法院最终判百度赔偿原告方共计近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不过,法院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不予支持韩寒代理人所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的主张。法院认为,代理人当庭陈述关闭百度文库的意见与韩寒本人发表的不希望百度文库关闭的意见矛盾。经法院多次释明后,韩寒仍不对此矛盾作出合理解释。
据悉,今年7月,韩寒在其博客发声明称,其个人并不赞同维权联盟律师所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的诉求。
此外,法院也一并不予支持原告方所提出的百度公司应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赔礼道歉等请求。
多数作家不愿打官司 百度称向版权方开放投诉通道
针对此事,负责此次公益维权的“作家维权联盟”发言人贝志诚对记者表示,对于关闭百度文库的诉求并非该案核心问题,只是作为代理人的辩护策略,是在当事人充分授权后提出的权利主张。
他还认为,相对来说,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相当低。“目前,作家作为被侵权人面临着‘费力不讨好’的‘麻烦’局面,多数作家都不愿意为此打官司,多数只会委托公益维权机构代诉”。
上述人士还称,待与律师商议后才会决定是否对该判决提出上诉。目前已着手对百度手机小说搜索、百度贴吧侵权的案子进行诉讼,更重要的是还将启动对苹果公司大规模侵权的诉讼。
17日下午,百度官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书面回复称,自去年作家反映百度文库存在侵权文档问题后,百度文库已经实施了严格的版权保护措施。截至目前,百度文库已清理了近千万不良文档,并向版权方开放投诉举报的绿色通道。“此次作家维权联盟要求关闭百度文库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将有助于推动版权界与互联网界放下成见,联手寻找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版权保护共赢之路。”上述回复这样表述。
据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知识产权法研究专家郭禾教授对此表示, 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是基于和解失效下的维权方式,面对侵权行为,互联网等企业有义务对相关作品斩草除根。“关闭文库一说并无道理,百度文库涉及面非常广泛,不能因为侵犯了某些作者的权益就要求全部关闭,双方均可通过各种渠道来解决问题,借以保证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郭禾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