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转向灯碎片“引出”肇事逃逸人
□记者 陈伯辉宋明增通讯员米海永
东方今报开封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近日,尉氏县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吴某就被几片遗落的转向灯碎片“出卖”了。
原来,8月18日20时30分许,通许县人孙某驾驶一辆载有7名乘员的三轮摩托车沿豫32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到孙营乡后城耳岗村路段时,被后面同向驶来的一辆农用车追尾,54岁的女乘员李某当场倒在了血泊中,孙某和其他6名乘员均不同程度受伤,而肇事车辆却趁着夜色逃离了现场。
接报警后,通许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学敏亲自带领副大队长蔡红军等事故处理人员火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同时全力开展勘察取证、走访调查工作。经初步勘察,事故现场遗留的几块碎片为肇事车辆的转向灯灯罩碎片,由于事发3个小时后才有人报警,没有任何有价值线索。
面对困难,民警对肇事车辆遗留现场的转向灯部分灯罩进行反复认真比对,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低速货车。由于事发道路两旁没有路灯,又是夜深人静,寻找知情人士相当困难。
为尽快破案,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并从多方面开展侦破工作:一是以事故现场为中心根据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逐一调取途经路段监控录像。二是走访排查通许县内各低速农用车销售店,尽快确定肇事车的具体车型。三是深入走访,全面收集有价值的线索。
经过连续10天艰苦细致的工作,8月28日,办案民警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的类型为“五征牌”低速三轮货车。因事发地往来的此类型车辆涉及通许县和周边相邻的尉氏县、开封县,专案组便将通许、尉氏、开封县三地的五征牌”低速三轮货车车主全部纳入视线,逐一进行排查。3天后,民警确定尉氏县大桥乡吴某的豫BH37××号货车系“五征牌”,有重大肇事嫌疑。
经办案民警讲法律,阐明利弊得失,吴某家人主动承认了吴某肇事后逃逸的事实。9月7日,嫌疑人吴某主动到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肇事行为。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