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同完成之前中介不能收佣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珂)看房费、开门费、提前支付佣金?都是不合理的要求!市民委托中介租房、购买、卖房,这些钱都不必出。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正式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记者了解,武汉少部分中介,如果带客户多次看房而未能确定租赁或交易,会找客户收取一笔100-200元的“看房费”。也有些中介,为避免“飞单”,针对委托购房和售房的客户,提前按总房价的1%收取“佣金”。
而根据上述办法,中介在完成合同之前,不得收取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