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获评优秀等次
2011年度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本报讯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粤府办〔2011〕31号)有关规定,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组织开展全省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考核情况表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共同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考核结果报经省应急委审定同意,珠海市、深圳市、广州市、梅州市、湛江市、河源市评为优秀等次;东莞市、佛山市、顺德区、中山市、汕头市、揭阳市、江门市、肇庆市、云浮市、惠州市、潮州市、清远市、汕尾市评为良好等次;茂名市、韶关市、阳江市评为一般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