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埔城管原局长再受审
被告对受贿款具体数额提出异议
本报讯(记者章程通讯员冯海青)9月12日,黄埔区城管局原局长刘晓金被控涉嫌受贿罪在萝岗区法院过堂受审(详见本报9月15日A5版报道)。昨日,记者从萝岗区法院获悉,该院计划于今日上午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针对第一次庭审中刘晓金提出异议的部分贿赂款进行重新质证。
据起诉书显示,现年54岁的刘晓金,在2007年12月至2011年8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下属于克新、伍健玲、肖向欣以及吴锡炳4人贿送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13万,港币6.4万。
本案第一次庭审中,刘晓金对指控收受于克新6.4万元港币、伍健玲2万元人民币以及肖向欣贿送的6万元人民币贿赂款具体数额表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