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5日举行
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4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主持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9月25日至27日举行,会期3天。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首次审议水文条例草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
主任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议程还有:审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消防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梅州市五华县部分生态功能区的报告、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司法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王宁生、陈用志、陈小川、陈继兴,秘书长崔健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