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 昨起实行“省内漫游”
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昨起实行“省内漫游”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赵汇)9月17日,省卫生厅印发《甘肃省无偿献血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今起,我省正式实行无偿献血相关人员在省内“在哪用血就在哪报销”的新政策。
根据规定,无偿献血相关人员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其费用由用血地先行报销,再由献血地向用血地支付。而此前,我省大部分地区用血报销采用“在哪献血到哪报销”的政策。
根据省内异地用血报销程序,异地用血的无偿献血相关人或代办人办理报销手续时,需要以下证件: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证、代办人的身份证;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的用血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用血者住院费用清单票据原件(如在其他单位先行报销的,可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及用血相关病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