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峪关:帮人找工作“分赃不均” 对簿公堂被法院驳回
帮人找工作“分赃不均”对簿公堂被法院驳回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郭玉红)自称能帮人找到“金饭碗”,收取活动费,并承诺“不成功退款”。但两名介绍人却因退还好处费时发生“短款”情况对簿公堂。9月12日,记者从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这起纠纷案作出了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理由是该行为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不在法院受理范围内。
2010年8月,嘉峪关男子王铮称,酒泉火力发电厂招工,自己亲戚是领导能帮忙,让朋友徐杰张罗人选,且每人收取活动费3万元,先预付2万元,事成再交1万元。很快,徐杰便联系了3人。徐杰诉称,他将3人给付的6万元钱全给了王铮,之后因事情没办成,自掏腰包全额退款。但王铮只将其中的3.6万元交给自己,剩余的2.4万元则据为己有,有录音为证。而王铮辩称徐杰只交给自己3.6万元,至于录音,是徐杰“设计”的。
(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