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寨县下岗失业人员享社保补贴
六安新闻网讯 日前,金寨县2010年度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全面启动。社保补贴对象为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转为个体户接续参保并连续缴费的“4050人员”、“六类人员”、“低保人员”。
按照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标准调整为“4050人员”、“六类人员”每人每月108元,全年1296元;“低保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2160元。补贴期限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材料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或符合《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条件,已在金寨县劳动就业局登记备案人员),2008年12月31日以前被认为“4050”(男职工年满50周岁,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职工年满40周岁,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可在原规定社保补贴期限3年基础上,延长至距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户籍属梅山镇的下岗失业人员在青山、红村、潭湾、红河四个社区申请办理,户籍属其他乡镇的下岗失业人员在金寨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申请办理。
据了解,金寨县已陆续开展对2007-2009年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工作,享受社保补贴人数15000余人,累计发放社保补贴金额1500余万元。(沈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