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走私电脑3000多台 偷逃税款350万元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利用香港和深圳两地的差价,一走私团伙成员参与走私笔记本电脑3457台。昨日,被告人方琦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检方关于其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指控,被告人方琦当庭认罪。
据查,2005年5月开始,方琦所在团伙以每台250元至340元人民币不等的走私费用,委托“水客头”高亚梅、郭汉明(已判决)等人走私笔记本电脑入境。该团伙向香港供货商订购笔记本电脑后,将购货情况告知高亚梅等“水客头”,再由“水客头”到香港的供货商处以垫付货款方式提取笔记本电脑,然后由“水客头”组织水客将上述货物走私入境。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间,方琦参与走私笔记本电脑3457台。经海关计核,本案货物偷逃应缴税额350余万元人民币。
在法庭上,被告人方琦的辩护律师称,方琦2001年来到深圳华强北打工,根本不具备组织走私的经济能力,所以其不可能是主犯。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