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约见网友 不想遭遇色狼
一名女子在见网友的过程中,被威胁、殴打、拍裸照,最后被强奸。昨日记者从托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警方抓捕归案并批准逮捕。
经审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被害人任某是网友,两人通过网络相识,之后通过几次电话并经常通过QQ聊天。2012年7月21日15时许,王某某打电话表示希望跟任某见面并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任某同意后约见王某某。
任某见到王某某后,两人聊了一会儿,之后王某某将任某骗至托电园区某宾馆六楼的房间,强行要与任某发生性关系,遭到任某强烈反抗,王某某就强行将其衣服脱光,暴力殴打任某后用手机拍摄了任某的裸体照片。
期间因任某在反抗时癫痫病发作,王某某因此未能与任某发生性关系。任某多次恳求王某某让自己回家,都遭到拒绝。王某某还威胁任某,如果敢回家,就将裸体照片公布,并对其家里人实施报复。当晚20时许,王某某带着任某去烧烤店内吃烧烤,期间任某多次表示要回家,都遭到王某某的阻拦。23时许,任某趁王某某不注意时,跑至烧烤店对面打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王某某发现后上前阻拦并威胁任某同时还威胁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害怕王某某打击报复,不敢让任某坐车,于是王某某将任某强行拉出车外,并当场打了任某几个耳光。这时任某的家人给她打来电话,王某某抢过任某的手机,将手机摔碎,又将任某拉至托电园区某宾馆西侧公寓楼内,再次强行脱光任某的衣服,暴力殴打任某致其癫痫病再次发作,在任某失去反抗能力后王某某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王某某才将任某放走,随后任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诊断任某被王某某殴打导致多处皮下出血。警方接警后将王某某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依法将王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徐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