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院套220万新农合资金给职工发福利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宗泽 )非法套取新农合医疗资金220余万给职工发放奖金和补助,原黄陂区妇幼保健院院长、两名副院长及一名科主任被立案调查。本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等4人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但鉴于主观恶性较小,且自首并组织单位职工退赃,予以免于刑事处罚。
黄陂区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间,黄陂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何某、副院长胡某、黄某、科主任刘某等人经集体研究决定: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采取将门诊病人按住院病人填写住院病历并做账等手段,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法院查明,此前,由于该院可动用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医疗成本,根本无力发放奖金福利。
法院查明,4人用上述手段虚假填写了住院病历1488份,以此套取新农合医疗资金计220万余元。其中,用于给全体职工发放季度奖人民币482020.5元,绩效考核补助220840元,病历处方补助人民币201256.7元,超标准发放通讯补助人民币78480元,共计人民币982597.2元。
案发后,涉案4人向黄陂区卫生局领导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组织单位职工退款人民币701720元。
本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等涉案4人违反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但鉴于其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其犯罪后能自首并组织单位职工退赃,减小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免于刑事处罚。
涉案院长曾是“市劳模”
昨日晚7时许,记者来到位于黄陂区百泰路的黄陂区妇幼保健院新址,找到了正在值班的一名现任院长。谈及此前4名院领导被查处一事,他表示老院长何某等人的行为固然违法,但也确有其苦衷。
现任院长:
初衷为职工着想,却走错方向
现任院长称,该院属政府主办的医疗机构,何院长在任时,医院还在位于黄陂石阳街的老院址。当时医院只有7亩地,4层楼,病床20多张,医疗设备比较落后。在案发前,该院由于政府拨款不足等原因长期负债经营。同时,周边医院竞争十分激烈,导致该院的效益差,职工与同行相比收入很低,且全年无奖金。
“涉案资金没有一分钱落到他们自己口袋。”现任院长表示,何院长等人在2009年前就曾召集院干部多次商议提高职工收入的对策,初衷是为了整体员工着想,但是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却走错了方向。
“经历此案,整个医院受到很大冲击,此后两年都基本收不到病人。”现任院长坦言,何某等人受到检方调查后,该院被停了一年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金,也因此基本没有人来就诊。直至今年8月,该院才恢复新农合医疗制度,并在政府的拨款下在百泰路建起新院。现在医院变成了7层楼,病床加了一倍,来就诊和保健的病患也大幅增加。目前,全院100多名职工都卯足劲争效益争质量,可谓“百废待兴”。
老医生:
案发前每月工资800多元
随后,记者又来到该院一间病房,里面已住满病人。负责查房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医生说,“何院长等4位被查老领导为人都不错。”他表示,何院长曾获选“市劳模”、“三八红旗手”,在全院也颇受尊重。另两名涉案副院长胡某、黄某也是妇幼保健专业的专家能手。
“在2009年案发前,我每个月工资只有800多元。”老医生称,医院经营困难时,他们的工资低,全年又盼不到一分钱奖金,自然会产生消极情绪。此后,何院长等人用新农合资金为大家发奖金,3年里他共得到1万余元。“拿到那难得的一笔奖金,全院员工都十分高兴,但没想到领导因此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老医生说,虽然该院遭受重创,但大多医务人员还是坚持留了下来。现在医院盖了新楼,病人明显多了,“我的工资也涨到了每月2000多元,虽然比起许多同行低很多,但毕竟还是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