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要上幼儿园,先交2000元捐款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幼儿园出具的2000元“捐款”收据“我孩子上幼儿园,要给幼儿园捐款,每年捐2000元,这算什么事啊?”日前,一位孩子家长向记者反映,他的孩子要上幼儿园,就必须先给园方捐款,并且还要跟园方签订“自愿捐助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家长透露
2000元捐款就是变相建园费
记者见到这位孩子家长时,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据,收据是今年9月新开的,上面盖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幼儿园财务专用章”的大红印,收据上面写着“捐款”,金额是2000元整。这位孩子家长说,从8月底,幼儿园老师就催着让他交“捐款”——— 其实就是变相交建园费,“交完款之后,还要在自愿捐助书上签字,表明这2000元是家长自愿捐助的”,这位幼儿家长很气愤:“哪有这样的自愿捐助?”
“自愿捐助”是每个入园的孩子家长都必须要遵守的?还是针对某一部分幼儿?到底这个“捐款”是个例,还是一种普遍现象?是不是每个学生家长都要捐这么一笔钱?记者联系并采访了几位孩子在这个幼儿园的家长。这几位家长坦言,虽然交2000元捐助心有不甘,但这里毕竟是有资历的公办幼儿园,孩子在这里入托,感觉比较放心。由于担心提到孩子姓名,对孩子入托不利,家长不愿告诉孩子的姓名,“你随便用个代号来称呼我吧,比如称我为老甲”。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家长说。于是,记者与“老甲”之间,有了如下的对话:
记者:“幼儿园为什么让家长填自愿捐助书呢?”
老甲:“不是交了2000元捐款吗?写这自愿捐助书的意思,就是捐这2000元是自愿的。”
记者:“你手中现在有自愿捐助书吗?”
老甲:“那个自愿捐助书在园方那里呢,家长手里没有的。”
记者:“捐助书是每个家长都必须签的?”
老甲:“每个家长必须要签。”
记者:“你是怎么知道要给幼儿园捐这笔款的?”
老甲:“孩子老师通知的啊,每个学生家长都通知到了。”
老甲透露,也有的家长可能自己没来交钱,也没签捐助书,但是委托了其他人,只要小孩子在这里上幼儿园,捐款写上小孩子的名字就行了。但这一说法,记者在采访其他家长时,并没得到确认。
记者探访
家长表示不捐款就不能入园
在矿院路,记者找到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幼儿园。从外观来看,这个幼儿园规模比较大,资料显示,幼儿园始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现幼儿园设大中小7个班,是全日制幼儿园,实行三餐一点制,是集幼儿生活、教育、娱乐于一体的山东省省级“示范”幼儿园。
正值接送孩子的时间,记者在幼儿园附近随机采访了几位幼儿家长,询问自愿捐款的事,幼儿家长有的默认,有的则直言交了2000元。多名学生家长表示,交这笔钱是孩子所在幼儿班的老师口头通知的,并且反复催了好几次。一位学生家长明确告诉记者,“如果不交这2000元钱,孩子就不能在这里上幼儿园了。虽然签了自愿捐助协议,但这其实是强迫的,是幼儿园变相在收建园费。”
幼儿园态度
2000元捐款已经收了多年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幼儿园到底收没收“捐款”?是以什么名义收的“捐款”?就此问题,记者以孩子家长的身份咨询了幼儿园。一位老师明确表示,对入托孩子收2000元已经多年,幼儿园今年招生名额已经满了,不再招收新入园孩子。至于明年是否还要继续交这笔钱,相关的政策还没制定。
济南市物价局收费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现行的《济价费字(2003)67号文》规定,济南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全日制实验、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最高分别为237元、171元、142元、126元,全日托儿所为159元。由于办园成本的上升,部分公办幼儿园出现运营资金短缺等难题,可能导致部分幼儿园收取其他费用。但市物价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幼儿园收取“建园费”等不合理收费,如果发现有乱收费行为,市民可拨打“12358”热线举报,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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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今年早些时候,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联合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幼儿园对入园幼儿的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而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