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骑摩托摔了自己 危险驾驶照样领刑
□记者韩争强
东方今报许昌讯林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擅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相撞,9月17日被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5月18日,临颍县石桥乡某村29岁的林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从许昌回家,在许昌县境内107国道一十字路口,擅闯红灯致使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相撞,许昌县交警现场抽血检验显示,林某每100ml血含乙醇139.59mg,系醉酒驾驶。9月17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醉驾无证摩托,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由于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