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知是赃物还收 “破烂王”遭“禁”
明知是别人偷来的东西,黄某仍来者不拒,予以收购并转卖牟利。在绩溪县城经营废品收购站的黄某,近日被绩溪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处罚金10000元,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废品收购经营业务。据悉,这是绩溪县开出的首张“职业禁止令”。
据了解,今年1月至3月间,绩溪人胡某多次半夜翻墙进入绩溪某公司盗窃废旧链条片,共盗得8.56吨。黄某虽然明知胡某的废旧链条片是偷来的,但仍收购并转卖,共赚取5992元。(汪国栋 记者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