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划分7个市级督学责任区
成都商报讯(记者 王冕)根据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的国务院令,《教育督导条例》将于下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可以对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校长队伍建设、教师聘任、学校招生、学校生活设施保障等多项内容实施教育督导。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成都市将20个区(市)县以及四、七、九等直属学校分成7个市级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选派3~5名督学,对该责任区所属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校进行督导,其督导档案是对学校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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