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诉终结机制的现实意义
2010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申诉终结机制在人民法院范围内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得以正式确立。对此,廖永安在《烟台大学学报》上发表文章《关于我国建立申诉终结机制的几点思考》中指出:
申诉终结机制的提出顺应了当代社会的整体发展趋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合理地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申诉终结机制的实施,可以使法院从重复无效的申诉信访中解脱出来,抽出更多精力用于正常的审判活动。
二、有助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稳定。反复申诉、无限再审的最大恶果就是摧毁了人们对法院判决的尊重,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申诉终结机制的建立对于判决权威的维护和程序稳定将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终结环节本身即是对判决程序的直接支持,它通过把好程序运行的最后一道关口,为整套程序的安定性提供了有效保障。
(本报编辑侯建斌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