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项机制强化立案监督效果
高丽 程慧娟
近年来,河南省陕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立案监督机制,注重从机制上强化立案监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双向互动机制,拓展线索渠道。一方面,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反映和申述,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另一方面,变被动接待为主动走访,侦查监督部门每月选派干警深入各乡镇、农村走访,摸排案件线索。2009年到2011年底,侦查监督部门干警共接待或深入基层走访群众500余人次,摸排案件线索23起,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
建立效应评估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程度高、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的犯罪案件作为立案监督重点,建立“立案监督效应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为可能判处实刑的,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措施,确保监督效果。反之,对那些立案后不能批捕,或批捕后不能起诉,或起诉后又可能作出轻微刑事处罚的,则不轻易启动监督程序,尽量通过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妥善处理。
建立多维联动机制,强化监督效果。注重加强与公诉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双重监督功能,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案件质量。对侦查机关实行三步监督工作法,争取侦查机关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一是沟通于前,对拟启动监督程序的每一个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和侦查机关进行充分沟通;二是统一于中,通过各种方式和侦查机关交流,做到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案件认识;三是引导于后,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及时进行引导,确保立案监督案件侦查方向正确、收集证据确实充分。(高丽 程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