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给律师首开委托调查函
越秀法院“吃螃蟹”
本报讯(记者练情情通讯员赵璐璐)律师自行调查取证常吃“闭门羹”。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执行局向“黄金广场”不良贷款项目系列案申请执行人的两位代理律师开出了一张有效期为3个月的“委托调查函”,首次对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授以财产调查权。
长期以来,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一直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很多机关及个人对律师调查往往不配合。很多律师自行去调查取证经常会吃“闭门羹”,只能依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这给法院增加了巨大工作量。
越秀法院执行法官告诉记者,越秀区法院执行局共有40位法官,1~8月共收案627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51%,法官人均结案130.8件,结案压力非常大。而越秀区属于老城区,执行案件中涉烂尾地系列案多、不良贷款项目系列案多,此类案件往往排查财产线索就需要几个月,有时还需要等待其他债权人起诉确权,往往会拖上好几年。法院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率为80%左右,有20%的案件因为缺少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原因不能执行。为此,越秀法院一直在探索执行新途径,以提高实际执行率。
“黄金广场”不良贷款项目系列案共200多位被执行人,多居住在港澳等地,财产分散。执行法官经长期摸查线索发现,被执行人中有9人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可能有房产、存款等财产线索。但囿于执行资源紧缺,执行法官难以到全国各地区去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为有效回收国有资产,经申请执行人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申请,越秀区法院执行局研究决定授予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财产调查权,开出首张财产“委托调查函”,由代理律师对九位被执行人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取证。昨日,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的代理律师拿着“委托调查函”,已赴上海等地查找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