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市住建委13项行政审批权85项行政处罚权下放
龙虎网讯 “市级各部门不要怕丢权、怕失利,而要站在南京发展全局的高度,主动放权、坚决放权,放手让区县园区发展。这不仅是转变职能,还是一次自我考验!”在全市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实施会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如是说。
几个月来,正是在这一改革思路的指导安排下,市住建委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各项权利下放事宜,于8月20日正式完成了行政权力下放。市住建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原来行使的13项行政审批和配套的85项行政处罚划归区县、开发区行使,停止关闭了市政务中心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接收,由区县、开发区正式行权。此次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工作,市住建委下放了98项行政权力,占全市此次下放的202项行政权力的48%。
据了解,针对下放任务重、完成时间紧、程序要求高、借鉴经验少的各种困难,市住建委也是不断摸索,从行政权力源头进行梳理,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听取区县、园区意见,明确市、区两级管理模式,在权利下放的过程中,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于此同时大力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培训,确保放权工作平稳有序,下放权力运行规范顺畅。
多次召开对接会,明确市区两级管理模式
南京这次简政放权,共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类202项,涉及22个市级部门,大到项目、用地审批,小到社会组织登记,纷纷放权为基层“松绑”。而对于市住建委来说,事权下放对象为园区和区县。
市住建委于7月9日至7月14日分四次召开了区县、园区事权下放对接会,听取区县、园区的意见。市住建委法规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多次会议对接,我们更详细地明确原三区两县行使县级管理权限,对江南八区来说,主要根据出资主体和立项审批主体明确区级管理权限;另外,为了实现政策向园区倾斜,充分赋予园区行政管理权,对园区参照县级管理模式,实行属地管理。在此基础上划分了市、区两级管理模式,清晰了政府要求下放事权的办事范围,为下一步下放权力交接奠定了基础。”
细化权力边界,稳妥安排交接时间表
“以前跑个项目、盖个章,要大老远去市里,今后在区县甚至园区就能搞定了。”一位园区的负责人对改革后基层工作的便捷充满期待。的确如此,南京202项市级行政权力的下放,最终的受益的还是基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工作、生活。
几个月来,市住建委全面领会综合改革的精神。这次改革不是简单地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放权,更是向发展放权、向社会放权、向企业放权。在此次简政放权的改革中,城市建设管理权也是下放得最多一类,共计许可、审批、处罚事项多达98项。包括对明确下放的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招投标监管、施工监管、费用征收五大类事权,相应制定监管服务措施。
为了积极稳妥地实现所有的改革目标,市住建委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项工作,在8月9日就正式颁发了文件,对每一项授权归还类下放权力进行了权力边界的细化,对区县、园区行使下放权力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对园区和重点功能区单独进行委托;开发园区或重点功能区与多个行政区范围重合的部分,原则上委托给园区。文件同时还确定8月20日为权力交接的正式时间,而在8月10日根据市法制办安排与区县、园区签订了委托类权力下放协议书。
培训600多人次,交好改革的“接力棒”
简政强区县(园区)改革的核心,不在于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区县(园区)之间管理权限的组合或分拆,不是单纯的“物理变化”,而是要发生“化学反应”,调动基层积极性,促进区县(园区)快速健康发展。为了实现“化学反应”,住建委有关部门,一方面积极稳妥组织放权,另一方面对于受权的区县(园区),也积极开展下放权力的培训,使他们“接好权”、“用好权”,接好权力的“接力棒”。
市住建委下放事权主要由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招投标监管、施工监管、行政处罚五大类组成,根据各类事权的性质和特点,于8月10日至20日分类组织了六期下放培训。市住建委法规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组织的培训主要针对相关行政权力的办事流程、办事内容、办事期限和办事标准。对于如招投标、施工许可等需接入计算机网络的审批工作,提供入网技术支持,组织区县、园区工作人员分批到我委相关处室跟班操作学习。”
另外,8月20日至今,为确保过渡期内下放权力运行有序,市住建委保持并加强与区县、园区的工作交流,从具体个案出发,对于区县、园区已经独立行使的行政权力,坚决不越权;对于区县、园区不能确认独立行使的行政权力,要求区县、园区尽快独立行使并提供业务帮助;对于区县、园区尚不具备行使能力的行政权力,经区县、园区申请,考虑管理相对人实际需要,帮助区县、园区办理,并要求区县、园区尽快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今后工作能够正常运行。
本报通讯员 宁建新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