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放贷600万给朋友 银行信贷主任把自己送进班房
龙虎网讯(通讯员 王倩 曹莹 记者冒群)银行600多万贷款无人归还,信贷主任美其名曰:支持中小企业。日前,这起违规发放贷款案,经银行报案,已被立案,审查起诉阶段已归还近一半。目前,信贷主任童某及其手下的两名信贷员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600多万贷款无人归还,牵出信贷主任违规放贷黑幕
去年下半年,南京某银行发现,该银行下属的浦口某营业点有600多万元的贷款收不回来。当银行找到贷款当事人催要借款时,对方表示这些贷款他一分钱都没用过,而是由他人使用的,所以不应该由他来还。而当银行找到借款人所说的“他人”时,对方对此拒不承认。银行纳闷了:这个“无头账”究竟是怎么回事
银行经过内部自查发现,这些贷款都是由营业点的信贷主任童某和两个信贷员常某、任某做的,并没有经过正规的审批程序。根据银行的贷款流程,借款人应首先找信贷员申请贷款,信贷员对借款人信用调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手续,形成调查报告。然后,报告交由银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这还不算完,发放贷款后还要对贷款用途进行跟踪审查,形成贷后审查。
而事实上,本应该由责任信贷员、审核信贷员、主任、内勤主任共同参加的会议根本就没有开过,这些贷款只是童某点下头,就通过了。鉴于这笔贷款出现的非常规情况,银行于2011年11月14日向南京浦口警方报案,称童某、常某和任某违规发放贷款。警方当日抓获童某,并对此案立案侦查。11月16日,警方抓获另一涉案信贷员任某。目前,信贷员常某仍在逃。
请吃喝加解决爱人工作,银行钱轻松到手
经过审查,童某等人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违规发放贷款的黑幕也由此浮出水面。经过调查,童某在明知刘某等9人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前提下,采用借名贷款的方式,先后贷出600多万元,审查起诉阶段已归还近一半。而这些借款人中,大多都是小企业主,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又因没有抵押物或已经贷过款而贷款无门。
既然不符合贷款条件,那童某凭什么给这些人贷款呢刘某是童某的朋友,自己经营着一家企业,2007年1月,童某到案发营业点当信贷主任后,刘某就开始在他这里贷款。一开始,刘某还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贷款,可是好景不长,由于他经营公司资金周转紧张,贷款无门的他便找到了童某。童某自认对刘某的情况比较熟悉,而且大家都是朋友,再加上刘某几乎天天都请童某吃喝,2010年,还帮他解决了爱人的工作,一年开出两万元工资。童某投桃报李,对于刘某的贷款大笔一挥,批了。
据童某交代,其他放贷对象大多都是他的朋友,自己的行为大多是帮朋友,还有的则是中小企业主,他是本着“支持中小企业”的初衷放的贷款,没想到他们会还不上。童某自称帮助这些人贷款没有收过好处,也就是平时吃吃喝喝,只有贷款人田某帮他买过两台电视机,他给钱,对方不要。
没有贷款资格,小老板找家人朋友一起贷
由于银行对发放贷款的资格审查相当严格,童某也不敢胡作非为。对于刘某等没有贷款资格的人,作为信贷主任,童某有的是办法。
童某的朋友文某开了一家铁路配件厂,是个小企业,由于手续不全,按照小企业贷款批不下来。童某称,考虑到文某企业做得不错,还买了一块地,也是做正经生意的,也算是顺应政府扶持小企业的方针。童某让文某找一批借款人,由文某做担保,这样就可以借名贷款了。
于是,文某找来自己的家人、朋友,一起以合伙人的名义进行贷款。童某同意后,交由信贷员任某办理具体手续。整个贷款过程中,没有一个借款人进行过贷前审查,贷后审查表也是任某编造出来的。任某交代,其他人的贷款大致也是通过这一形式办下来的。只要童主任同意,他就办理具体的手续,对于借款人的情况,他们只要保证确有其人就行了,至于还款能力等则不予审核。
经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童某和任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决定对童某和任某批准逮捕。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