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伙同他人偷卖水泥厂设备被判刑
红网株洲先2012年9月19日(通讯员 彭瑾瑜)罗某章家就住在湖南株洲县堂市乡华新水泥厂附近,闲来无事的他见厂房的设备可以卖钱,便窜同罗某粮、罗某球二人多次到华新水泥厂实施盗窃,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他们的行为还是被发现。9月19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判决,判决罗某章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期。
据查:2012年6月5日晚上,罗某章、罗某粮、罗某球三人串通违法行为人罗某安(行政处罚),四人到华新水泥厂内选粉机导风叶片堆放处,看到四处无人,便开始实施盗窃场内导风片的行为。在盗窃的过程中,罗某章等人共盗窃了十三块导风叶片,并将这些导风叶片运出了华新水泥厂围墙外,后在继续实施盗窃时,被华新水泥厂保安发现,四人仓皇逃离了现场。据鉴定盗窃的导风叶片价值11115元。
据罗某章等人交代他们还在华新水泥厂盗窃了四次,分别盗窃了风叶片、圆锥形铁等物品。这些物品都卖给了在附近开废品店的文某。
法院认为,罗某章、罗某粮、罗某球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以构成盗窃罪。文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四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故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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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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