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个赌徒真“聪明” 卖别人房还赌债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为赌博欠下10多万的赌债,为了还赌债,王某某将好友白某某的房子私自卖了用于偿还自己的赌债。昨日记者从托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王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检察院依法逮捕。
白某某是一个包工头,2011年初承建托县双河镇某小区的单元楼,楼盖完了但开发商却没钱给他,最后开发商用该小区的一间单元房给他顶了工程款。2011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向白某某打听现在有没有房要卖,想为亲戚买套房,白某某说托县某小区一号楼西单元六楼东户要卖,王某某就以看房为名向白某某要了这套房的钥匙。后王某某的亲戚没买这套房,王某某也没有把钥匙还给白某某。
2011年7月中旬,王某某的同学姜某某领着孩子来托县医院看病时碰上了王某某,姜某某表示自己想买房,王某某对他说自己有套位于双河镇某小区的房要卖。双方说定这件事后,两天后王某某领着姜某某去小区看了房,姜某某看完房子当天就把买房的事定下来。
过了几天,王某某把这套房的钥匙给了姜某某并向他借了3.2 万元;8月10日,王某某又向姜某某借了8万元,并说好用这些钱顶购房款。并且王某某瞒着白某某以房主的身份同姜某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约定总房价为 28.4万元。由姜某某先付房款18.4万元(先前拿的 11.2万元计入房款),剩余10万元在2012年年底结清。协议签订后姜某某就把剩余的7.2万元给了王某某,自己开始装修新房。
2011年9月,白某某发现自己的那套顶账房有人在装修,就给王某某打电话询问,王某某谎称买房的人钱紧,过几天就付房款,白某某也没有怀疑就继续让姜某某装修。过了两个月,白某某才发现王某某同姜某某已经签订了购房协议,且姜某某已交给王某某购房款18.4万元。当他再次向王某某问起此事,王某某说购房款用于偿还赌博欠债了。听到此事后白某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昨日记者采访得知,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徐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