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桥脆脆”频发,还有多少借口可以找
日前,据一家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算起,5年来,全国共有37座桥梁垮塌,其中13座在建桥梁发生事故。在官方的事故原因回应中,除杭州钱江三桥塌陷事故承认“存在质量缺陷”外,其余桥梁垮塌原因,主要集中在车辆超载、洪水暴雨、年久失修、日常管护不到位几个方面,均对桥梁质量问题做了回避。(9月20日人民网)
老百姓有句俗话,叫“拉不出屎怨茅房”,话难听了些,但理是这个理。修的大桥干嘛的?自然是让人走,让车过的。话说你修桥的时候,不考虑承重吗?不考虑修葺吗?不考虑自然灾害吗?出了事拿这些理由当挡箭牌,谁能信服?
无论找出多少种借口,都无法掩饰一个事实:责任意识的缺失。出了事总找外部原因,不审视自身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缺少责任感的表现。无论是修桥还是修路、建房,这些工程的质量都直接关乎群众安危,是“良心工程”、“百年工程”,在这些工程上不负责任,等同于犯罪。
在工程验收中,总会用“合格”、“达标”等字眼来形容完工的建筑。当然这些是专业术语,笔者非业内人士,对此不便置喙。但在此依然要多句嘴,对于这些关乎群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建筑,起码在建设者的的心里,完工的标准不应止于“合格”,而应该是“优秀”甚至是“经典”。
记得一则事,具体人名地名已不清楚。说的是德国人在二战的时候在中国修了一座桥,时隔五十多年后,桥梁的工程师依然会每年来中国指导桥梁的维护工作。不得不说,日耳曼民族的确是一个严谨的民族,这种精益求精的要求,不正是“责任”二字的完美诠释吗?
一个真正有责任心的人,遇到问题首先会找自己的原因,第一反应是如何把它做得更完美,而不是找种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希望我们的工程建设者们多学习一下这种精神,对工程的质量要求严一些,再严一些,远离那些连自己都说服不了的“借口”。
[稿源:红网]
[作者:卢大伟]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