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00元买个小孩 敲断胳膊“碰瓷”勒索
晶报讯(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王晴)街头常常看到有残疾小孩在乞讨,其中有一些小孩是受犯罪分子控制、专门用来敛财、牟利的“工具”。罗湖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他人吸毒罪等罪名批准逮捕冼某、万某、牛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冼某先后纠集万某、牛某、向某等人,预谋通过购买小孩打断其手臂,将其控制起来充当“枪手”进行“碰瓷”(撞车),伪造被车辆撞断手臂的交通事故,以此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数日后,冼某与万某开车到东莞市长安镇高速路口,以1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陈某(在逃)购买了一名姓金的小孩。冼、万两人将金某带到一旅馆房间后,联系龙某(在逃)前来“敲枪”。龙在冼、万的帮助下,强行将毒品“K粉”通过吸管吹入金某鼻子,使其昏倒,再持铁棍敲断金某手臂。摧残小孩金某后,冼某、万某、牛某与向某汇合,将金押至东莞市长平镇医院一带、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人民医院附近,通过“碰瓷”实施敲诈勒索。
7月18日,罗湖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将冼某、万某、牛某、向某等人抓获,并解救出被害人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