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州一小区交房4年无国土证遭投诉 国土局及时回应
网友投诉:在零陵区怡景花园购房几年房产,产权不知去向
红网长沙9月25日讯(记者 吴庠)近日,永州网友潘先生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反映,他于2009在零陵区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购房时就已全部交清房款,却迟迟不见房产证和国土证,开发商对此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潘先生称,他所购买的商品房在“怡景花园”小区,位于永州零陵区萍州东路北侧。2009年,他在购房时就已交清全部房款,办理了收房的相关手续,并按开发商的要求及时递交了各项办证资料和证件。“但没想到几年过去了,房产证和国土证却杳无音讯,开发商每次都说在正在办理中。”
担心之余,潘先生向小区的其他业主打听情况,发现大家都未取得“双证”,业主们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此,小区业主曾集体质问开发商,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或者干脆不搭理”。“我们找到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无奈之下只好向红网求助!”
经红网“消费维权”频道转交,永州零陵区国土局日前对此事进行了回复。回复称,“怡景花园”小区开发商为郑某,2008年建成并出售房屋9栋、约430户。经向零陵区建设局核实,该房产项目建设规划一直未验收,也未在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发证手续,因此购买该小区住房的业主均未取得土地使用证。
“根据现行的土地登记政策,开发商必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分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核实单、售房合同等6项相关证件。为此,业主要督促开发商到区建设部门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待办证资料齐全后我局方能受理申请土地分户登记发证。”零陵区国土局还建议,如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和应尽责任,业主应尽早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稿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