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万奇教授:要积极应对明年大量要求刑事和解案件出现
法制网讯 记者 丁国锋 9月22日在苏州昆山举行的“刑事和解制度”论坛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万奇认为明年1月1号新刑诉法实施后,预计将出现大量要求刑事和解的案件,苏州公安机关先行试验,是大好事,说明该项制度迅速引起了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
刘万奇说,如果没有积极做好准备的司法机关,可能会对刑事和解抱消极态度,认为自己没有最终决定权,法律规定交给检察院,公安仅仅提出从宽处理意见,或干脆交给检察院处理。也有可能过于主动,甚至下一个指标之类的。我们既不能扩大刑事和解的范围,也不能缩小法律确定范围,不能以文件形式擅自扩大或缩小范围。
刘万奇说,不能用治安调解来替代刑事和解,还要避免混淆形式来撤案。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侦查过程当中,公安机关有权撤销的案件,但不是用刑事和解替代刑事撤案。撤案是不构成犯罪,但和解前提是构成犯罪,是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所以,认定构成犯罪的职权应当交给检察院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