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绊倒”4成外来娃的从业证明违法违理
据海西晨报报道,进公办校难在哪?调查:大约4成进城务工人员认为从业证明是孩子入读厦门公办校的第一道大难关。(9月25日台海网)
根据厦门市的小学招生文件,满足以下条件的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外来娃)可在厦参加电脑派位进公办校: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目前仍在厦务工;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已在厦办理暂住手续。也就是说,要有暂住证和从业证明,那么,拿什么来证明你在厦合法从业呢?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这样看来,那些路边烤肉串的、摆地摊的、修鞋修锁的、炸爆米花的、刷皮鞋的,等等,凡是自谋职业又没有到工商登记的,都不能归为合法从业。
他们是违法从业吗?法律禁止他们这样干了吗?没有!法律没有禁止他们自谋职业,他们不偷不抢,不等不靠,没有向政府伸手求援,没有向社会伸手求助,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穿自己的衣,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谋生,哪里又违法了呢?
他们为什么不是合法从业?靠从业证明来判断?他们没有和任何组织发生直接的关系,街道办事处、小区居委会、城管,等等,不嫌弃他们就算好的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都不会轻易为他们出具盖有公章的从业证明。这样歧视,难道要逼良为娼,弄虚作假?
厦门为什么不认可他们的合法从业呢?是因为市容市貌问题?还是认为他们对社会的贡献不值一提?要知道,他们可是不哭不闹,打落牙齿和血吞,顽强自谋生路的一群人,为社会提供了很多方便,替政府减少了很多负担。这样歧视,难道要把他们逼上梁山不成?
路人甲烤肉串,路人乙摆地摊,路人丙修鞋修锁,路人丁炸爆米花——他们凭一技之长谋生,遵纪守法,不给政府添负担,不给社会添麻烦,自己温饱自己解决,对社会善莫大焉。为什么我们要歧视他们及他们的子女呢?为什么我们不为这些路边的普通人鼓掌呢?为什么我们不对他们的辛勤劳动给予必要的尊重和相应的回报呢?
[稿源:红网]
[作者:李云勇]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