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近20家旅游办事处现已“转正”
本报日前刊登了《驻济旅游办事处由“暗”转“明”》的报道,不少旅游办事处主动找到济南市旅游局相关部门要求转成旅行社或分公司。据市旅游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转正”的旅游办事处已达到近20家。“今年我们可以说不惜气力规范旅游市场。”市旅游局副局长方连庆说,今年年初他们与张家界联合召开了质监协作互动会议,引导旅游办事处由“暗”转“明”,目前已有近20家旅游办事处转成旅行社或分公司。事实证明这种效果比较好,他们将把成功经验推广到其他省市驻济南的旅游办事处。
针对十一外出旅游的市民,济南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出旅游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如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应及时与旅行社协商,妥善处理。也可以在旅游活动结束后,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旅游者向旅游投诉机关申请保护合法权益的时效为:从合同结束次日起90日内。
(记者迟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