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继续协调,让孩子入土为安
民政说法>
将继续协调,让孩子入土为安
昨日下午,重庆晨报记者与开县丰乐街道取得联系,负责民政的工作人员表示,最近6年来,各级民政人员不止20次上门劝说,希望田家人能早日将小儿子下葬,尽管能够理解田学明作为父亲失去儿子的痛苦,但这样的做法毕竟不妥。
当地民政部门介绍,早在2006年的3月23日,根据开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2号文件,田学明所在的丰乐街道黄陵村4组,就已经被列为了火葬区。根据1998年9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后,其家属或有关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接运遗体。也就是说,田学明在儿子去世后,就应该将其火化。民政部门表示,他们将继续与田学明夫妇协调,尽早让孩子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