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00余万财产判归寺庙所有
晶报讯 2010年云南玉溪市灵照寺方丈释永修被歹徒抢劫杀害后,名下400多万的巨额存款在其死后引发出一场风波:释永修出家前生育的女儿张译云一纸诉状将寺院告上法庭。今年6月26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译云诉灵照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法院未当庭宣判。时隔3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张译云的诉讼请求。
诉讼中,经原告申请,法院依法调取了以释永修或辛应恒的名义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的存款共计2810786.67元,该数额与经过玉溪市红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持双方当事人清点的存款中不重合的部分为1397190.38元。据此,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以上存款共计4207977.05元、债权200390元,属释永修的个人财产。
被告灵照寺佛教管委会辩称,僧人出家以后,生、老、病、死均由寺院负责,根据佛教的丛林规制和习惯,僧人死后身边一切财产归寺院享有,其俗家亲属不能继承。此外涉案存款及债权来自于佛教信徒自愿布施、社会捐赠以及寺院出售香火、素斋的收入,应属寺院所有。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4日上午,法院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判决书。经审查,释永修于1988年起即在寺院生活,其名下虽有相应存款,但款项来源于信徒布施、捐赠、寺院卖香火和素斋的收入,因此法院认定释永修出家后的财产均属寺院所有。(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