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效率在提高 质量不打折
花耀兰 段雯 陈楚平
本报讯(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段雯 陈楚平)20分钟一个案子!日前,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韩冰在旁听该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简易程序案件时,特别记录了时间,主诉检察官在100分钟的时间里对5起盗窃案出庭支持了公诉。尽管平均每件案子只用了20分钟,但是由于办案人在庭前严格证据标准,庭上举证质证简明扼要,确保了简易程序案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案件质量不打折。
开庭效率高取决于庭前对证据的严格审查,据韩冰介绍,新洲区检察院公诉科要求每名公诉人在审查简易程序案件证据来源及内容时,不仅要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还要做到三“无”,即单个证据无瑕疵、证据之间无矛盾、排除合理怀疑无疑点。审查中案件承办人一旦发现证据问题,必须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其补强证据。
办案质量除了取决于证据质量,还必须恪守程序公正,对此新洲区检察院公诉科严把简易程序适用关,仅有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和诉讼参与人及其代理人对定罪量刑均不持异议三个条件的才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办理。
由于修改后刑诉法未正式实施,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时,为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时间,一般不通知检察院委派公诉人出庭。对此,新洲区检察院在简易程序案件的起诉书的附项中,特别增加了“公诉人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文字表述,并多次与法院刑事审判庭协商,确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在开庭前3日内,向公诉部门发出出庭通知书。据了解,自今年9月起,该院已实现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