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博对话后,少年鼓足勇气去自首
梁洪 蒋义红
【广西:全州县检察院】
【定格】检察官在微博上写道:“又一个孩子迷途知返,祝‘小小波浪“’在今后的学习中取得好成绩。”
“你们告诉我的‘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一定会记住的。”网名为“小小波浪“”的16岁男孩在自首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官方微博“来自检察官的心灵呵护”留言。故事要从9月1日说起。
“来自检察官的心灵呵护”是全州县检察院专门设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官方微博,9月1日21点01分,他们收到“小小波浪“”的咨询求助:“请问检察官叔叔,怎么去自首。因为我之前打架打伤了人,一同去打架的同学被公安局抓了,好像有一个多月了。”
14分钟后,“来自检察官的心灵呵护”对“小小波浪“”试探性的提问给予了积极回应:“很好呀,这说明你有悔罪的表现,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如果你在本地,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去自首。”同时,负责微博管理的检察官对“小小波浪“”进行了“关注”。
经过在微博上的交流,“小小波浪“”与检察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也坚定了自首的决心。9月2日,“小小波浪“”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全州县公安局自首,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经了解,今年5月,因怀疑来村里办事的唐某是小偷,“小小波浪“”与同村的4名同学对其进行了殴打,造成唐某轻伤。事后,“小小波浪“”一直潜逃。
“今天我去自首了,警察叔叔给我做了笔录,他们给我取保候审,还告诉我可以去读书。太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了,爸爸妈妈答应明天给我报名,我一定会好好读书的。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的名字,但你们告诉我的‘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一定会记住的。”9月2日22点05分,“小小波浪“”在自首后,特意给“来自检察官的心灵呵护”发微博留言。“又一个孩子迷途知返,我们很欣慰。祝‘小小波浪“’在今后的学习中取得好成绩。”检察官在微博上写下了此刻的欣喜之情。
据介绍,今年5月,“来自检察官的心灵呵护”在新浪网建立,专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微博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动态、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等信息,目前已经拥有粉丝2300余名。
(本报记者梁洪 通讯员蒋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