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备案合同揭开深藏的秘密
到村委会调查取证
“真没想到,检察院为我们要回了村干部贪污的征地补偿款。”8月13日,平邑县执法部门联合接访日,流峪镇邵家庄村的3名村民代表特地赶来,向曾经在这里接访过他们的该县检察院检察长曹卫军表达感谢。
曹卫军至今还记得那次接访。村民们反映,早在2008年,流峪镇邵家庄等几个村的土地被征用,邻村的补偿款都是一次性发放,邵家庄村的补偿款却要分成10年,逐年发给征地户,算起来要比别村的补偿标准低不少,可就是按年头发的这些钱,也不能及时到手,原村主任蒋光友说是因为部队的补偿款还没到位。回到院里,曹卫军要求办案检察官迅速查明情况。
“村民的补偿款,我们村干部一分钱也没动,这里有村委和部队上签的征地补偿合同,和村民签的补偿款发放协议,征地款的收、支都挂在村里的财务账上。”经过前期查账,似乎印证了蒋光友没有说谎。
但是,办案检察官并没有被这些表象蒙蔽,他们果断转变侦查思路,在外围取证上下功夫,终于在县国土局一份备案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上看到,2008年12月3日签订,国家征用邵家庄村土地4.72亩,连同金银花墩、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征地补偿款为14万余元,而在邵家庄村挂账的那份合同上却显示征用的土地是3.68亩,征地补偿款为11万余元,办案检察官推断蒋光友在补偿款上做了手脚。
这份备案合同揭开了蒋光友深藏着的秘密,牵出了蒋光友与村会计牛天祥共同侵吞村民征地补偿款的犯罪事实。原来,二人伪造了一份征用土地3.68亩的假合同在村里入账,把应当给村民每亩2.4万元的补偿标准降为每亩7000元,并分成10年发放。通过收入不记账和降低补偿标准方式,蒋光友、牛天祥共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5.9万余元,其中蒋光友分得2.4万元,牛天祥分得3.5万元。
2011年12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蒋光友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牛天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二人贪污的5.9万元土地补偿款被追回,按照正常的补偿标准发放给邵家庄村14户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