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伟教授生平
江伟教授,1930年10月生于河南省开封市,1948年11月以革命青年身份进入中原大学,后投笔从戎,先后在第二野战军总政治部、第五兵团政治部新华分社工作。1952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一直从事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执教凡56载,是人大诉讼法学科和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之一,为人大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江伟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奠基人、国内外公认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泰斗。曾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江伟教授在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强制执行法、破产法、仲裁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司法制度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课题,发表学术性文章一百五十余篇,出版著述及参与编写学术性书籍四十多部。其中,《民事诉讼法通论》(1982年)一书初步奠定了新中国民诉法学体系的雏形,《市场经济与民事诉讼法学的使命》(1996年)一文开启了新中国民诉法学研究的“理论法学”时代。
江伟教授是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典的缔造者之一,从1979年始,以近五十之龄投身于中国民诉法的创制活动之中,呕心沥血三十载,参与、见证并推动了新中国民诉法典的诞生、成长的全部过程。此外,他还参与了《破产法》、《仲裁法》、《公证法》、《票据法》、《人民调解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
江伟教授师风垂范,桃李天下,五十余年始终亲临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弦歌不息,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在编弟子和编外学生遍布天下,使中国民诉法学研究得以薪火相传。